(三十一 ) 5. 療(二之一)
療﹝二之一﹞
洪 文
「療」就是治病。「療」是醫生與病人一種商業交易利益行為,藏匿許多不能說的
密秘,弗能言的欺詐,無形陷阱。在醫療實踐中,一般都不是「執兩用中」,而是「以
嚇引療」,現在沒有古時醫家割股之心,小心應對。
「療」應注意選擇仁醫治病,只有仁醫才會告訴疾病的真相,採取適當治療的措施
,開出良心藥方。現在醫療行為充斥「不實恐嚇」、「虛浮誇詐」,這些虛構浮辭所要傳
達的真正意義到底是什麼?病人在接受醫療前,最好先選擇自己最適合的醫療方式,先問
清楚手術後遺症噩夢是什麼,做好應對策略,以端正醫療觀念,對症下藥,不欺不詐,才
是良方。
1.凡一張藥單開出三種以上藥物的醫生,不能信任。醫生不清楚患者的病症,是在猜測
,口耳之學。除心臟症、血壓症、老人症例外。
2.一次服用一個或多個醫生開出超過五種藥物,更是危險行為。最好減少服用部份次要
藥物,用藥太多,混亂犯忌,前後相悖。藥是毒物,長期服用,肝臟、腎臟不能完全
處理藥毒。引發許多意料不到的後遺症及併發症,盡力避免「問道於盲」,見毫毛而
不見其睫。
3.一次藥方祇開「半個療程」,三天藥物的醫生,不能託付。這類醫生「以療賺錢」,
病人每三天回診一次,拿回三天同樣藥物,拖長治療的時間。切記「一個療程」是七
天藥物,回診一周一次。回診三周不癒,最好考慮轉診高明,疾不能拖,也不能匿。
病患者對這類醫生不能抱「放牛於桃林之野」,置之不顧。
4.初診即開出新藥或樣品藥方的醫生,不能仰賴。新藥副作用末明,併發症未知,以病
人身體試藥,最好敬而遠之,另謀良醫。這是崇基醫院前院長林為增醫生面對摯友的
經常口訣:「寕可拖延時日治癒,不可試用新藥」,不要「歸馬於華山之陽」,任其
處理。
5.「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」是醫生勸患者立刻接受醫治,故意說這種駭人听聞的話,目
的引療上門。這類說謊醫生,也是不能信任。不論「早期」、「晚期」、「末期」發
現都是一樣,「良性瘤」根本不會轉化變異,只要觀察;「惡性癌」細胞十年前早已
潛伏、擴散、侵潤其他器官,只是未有浮現。說這種話的醫生不懷好意,却是謀生不
二法門。
6.治病事前最好尋求其他醫生第二意見,去同醫院找同一科的醫生,得到答案常是千篇
一律,前往徵詢不同大學附設醫院不同科的醫生,尤其年高醫生,經驗丰富,所述意
在言中。既見毫毛又見睫,不妨思考。
尋求醫生的第二意見必須具備「問」、「聞」、「望」三者並舉,不可或缺其中任何
之一。「問」出乎口、「聞」入乎耳、「望」注乎目。問疑惑、聞精華、察真偽。千
萬不可洩露病患者「已有主治醫生」,被諮詢醫生一知道已有治療的醫生,不會告訴
病狀的真相,所述多數不關痛癢,因為已經沒有被吸引治療機會。
7.病患者必須留意,不要隨意切掉體內任何整個臟器、淋巴結,或任何器官。有一些情
況不須切掉全部的臟器,只要縮小手術範圍即可,事關重大,非同兒戲。手術後遺症、
併發症「非同小可」。癌症無法治癒,也沒有任何治療藥物不會產生副作用或後遺症,
因此務必考慮清楚到底選擇什麼治療方式?
8.最好治療方式:( 1.)最忌「無效治療」,猶癌症強療,白費心力,癌是不能治癒的疾病
,根本於療毫無益處,徒增病人痛苦煎熬。( 2.)警惕「過度治療」,如亂割器官,牛刀
殺雞,作沒有對症用藥的治療,徒勞無功,反招禍患。這種舉措是用牛之鼎以烹雞,汁
多則淡不可食,汁少則熬不可熟。( 3.)「適度治療」是醫病最佳徑途,治療的權衡準繩
,該慮深思,該割動刀。醫療在於審乎症狀輕重,分清主次,利害得失。這樣察病論症
,用藥對症是病患者之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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